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比例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7号)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32,338股,发行价格为12.74元,募集资金总额79,399,986.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54,70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17年8月23日,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ZF1075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登记并上市工作已经完成,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 |
1 |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 | 13,555 | 11,125 | 通过公司向上海复榆增资后,上海复榆再向张家港复榆增资的方式,由张家港复榆实施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18,875 | 由公司实施 |
| 合 计 |
| 30,000 |
|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6月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及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比例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元) |
1 |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 | 29,725,611.02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4,929,092.08 |
合计 | 74,654,703.10 |
其中,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榆(张家港)”)。复榆(张家港)为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为宝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宝鼎科技将通过向上海复榆现金增资以及上海复榆向复榆(张家港)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上海复榆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有股权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有股权比例(%)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 | 100% | 4,572.5611 | 100% |
上海复榆获得上述增资后,采用向其全资子公司复榆(张家港)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增资金额为2,972.561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复榆(张家港)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有股权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有股权比例(%) | |
上海复榆 | 5,000.00 | 100% | 7,972.5611 | 100%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605-1室
法定代表人:陈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72680435T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新材料、能源、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股东:公司持有上海复榆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7年11月30日(未审计) |
总资产 | 99,356,201.05 | 135,236,653.34 |
总负债 | 72,435,492.94 | 115,068,546.95 |
净资产 | 26,920,708.11 | 20,168,106.39 |
营业收入 | 6,520,463.92 | 2,328,547.56 |
净利润 | -8,980,465.68 | -9,769,089.19 |
2、公司名称: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北京路东侧、东海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杨旭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398345622D
注册资本:7972.5611万元人民币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催化剂,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待办理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高新材料、能源、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股东:上海复榆持有复榆(张家港)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7年11月30日(未审计) |
总资产 | 78,106,124.25 | 125,234,181.02 |
总负债 | 31,549,902.39 | 79,356,219.29 |
净资产 | 46,556,221.86 | 45,877,961.73 |
营业收入 | 1,500.00 | 0 |
净利润 | -858,574.11 | -678,260.13 |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本次通过向上海复榆现金增资以及上海复榆向复榆(张家港)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上海复榆及复榆(张家港)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上海复榆为公司的子公司,复榆(张家港)为上海复榆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五、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已根据董事会授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各专项账户后,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将与复榆(张家港)公司、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决策权限
根据公司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五次股东大会和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规定,本次利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实施上述增资事项,并授权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